先進紡織材料與制備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浙江省纖維材料和加工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
(浙江理工大學)
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2019年度)
 
一、總  則
1. 先進紡織材料與制備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浙江理工大學)以提高我國先進紡織材料和制備技術水平、開展該領域的應用基礎研究和原創性研究、瞄準國際前沿進行科技攻關和高水平科學研究、促進和加快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為目標,以“纖維及高分子材料、生態染整與紡織化學、紡織高新加工理論與技術”為三個主要研究方向。浙江省纖維材料和加工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浙江理工大學)的研究方向確定為以絲纖維材料(包括天然纖維和化學纖維、仿真絲、新合纖)的結構、理化性能和加工技術研究為中心,在此基礎上進行服裝、裝飾和產業用纖維材料和產品的實驗研究和開發。重點研究領域主要有:(1)蠶絲纖維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及新產品的開發;蠶絲加工技術及以蠶絲為原料的生物材料(2)新型纖維和功能纖維材料的合成、改性、紡絲及產品研發;特種、功能性纖維材料(3)現代織造技術研究。靜電紡絲,提花織物,編織技術。
2. 為促進學術交流和學科交叉,實現實驗室的開放效益,提高我校相關學科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的水平,加強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本實驗室鼓勵國內外學者來進行學術交流和研究工作,以加強與國內外高校和科研機構的聯合,探索新型交流模式,拓寬科技合作渠道。
3. 本實驗室歡迎國內外科學技術專家在本“指南”范圍內提出申請。對具有新思路、短期內有突破前景或取得效益,同時有其它研究項目支持背景的申請,我們將優先給予支持。本著培養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和優秀青年學術骨干,為在我國造就一批既有一流理論水平、又有很強的實際動手能力的高層次紡織科學人才,我們特別歡迎國內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優秀青年科學工作者前來進行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以促進優秀科技研究團隊的形成。
4. 本實驗室注重于將開放基金與實驗室的有關研究項目相結合,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鼓勵申請者自帶課題和經費進入本實驗室工作。
 
二、資助范圍
根據先進紡織材料與制備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浙江理工大學)的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2019年度實驗室的開放基金申請資助范圍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
1、新纖維材料與功能性纖維材料;
2、纖維和紡織品的先進制造技術;
 3、紡織品染整新技術/生態染整技術;
4、生態紡織化學品;
5、技術紡織品、紡織結構復合材料和非織造布;
6、智能及功能紡織品和服裝;
7、醫藥用紡織品;
8、紡織品/服裝養護技術;
9、紡織機械的提速、自動化和智能化;
10、納米技術在纖維和紡織品中的應用;
11、功能性/生態紡織纖維和紡織品的檢測評價;
12、蠶絲纖維和蠶絲加工技術
13、新型纖維和功能性纖維材料
14、紡織結構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技術;
15、靜電紡絲
16、現代織造原理技術研究;
17、其它相關研究內容。
 
三、項目申請 
1. 凡從事材料科學與技術、紡織科學與技術研究的國內外科技工作者等均可申請先進紡織材料與制備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浙江省纖維材料和加工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浙江理工大學)2019年度開放研究基金(注:開放基金第一申請人必須是校外人員),申請人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博士學位,在專業領域已取得較大成就。若不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未獲得博士學位的須由2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項目組成員中至少有一位我校老師。
2. 凡申請本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的研究課題,必須符合本實驗室的研究方向,對具有重大意義、處于學科前沿的研究課題、國際合作研究課題及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實驗室將優先予以資助。
3. 申請研究課題的期限一般為二年。要求申請者在研究期限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名義發表(錄用)SCI或EI期刊論文1篇以上。
4. 本實驗室資助的研究基金主要用于實驗材料費、測試費、協作加工費和部分差旅費等。每個項目申請金額一般為1~2萬,對特別突出的項目可酌情增加,擬立項2-3個項目。
5. 申請書可向本實驗室函索,或從浙江理工大學網頁(http://www.zstu.edu.cn)下載。申請者須提交項目申請書一式兩份,經申請者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后寄交本實驗室,同時將申請書電子版發送到郵箱liye@zstu.edu.cn。
6. 本實驗室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2019年9月25日。
 
四、項目審批 
本實驗室對全部申請課題提出初審意見后提交實驗室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由本實驗室正式通知申請者及其所在單位。參加評審的有關人員對評審人員的個人意見及申請者的研究技術方案等材料不外傳。
 
五、工作方式 
1. 凡獲得開放研究基金資助的申請者都是本實驗室的客座研究人員或專職人員,本實驗室將指定專人聯系、咨詢和指導。
2. 本實驗室的儀器設備,除某些儀器由專人使用外均可供獲得開放基金資助的申請者直接參與使用,研究者應接受管理人員的指導,遵守儀器操作規程。
3. 研究課題的各項實驗及分析測試可在本實驗室完成,所需費用從資助經費中開支。如本實驗室不具備某些條件,經實驗室主任批準后,可聯系到其它單位完成,所需費用從資助經費中開支。
4. 歡迎研究者自帶經費和必要的儀器設備來本實驗室工作。用課題經費購置的小型儀器、設備及剩余的實驗材料歸本室所有,留待后用。
 
六、項目管理 
1. 課題申請者在接到批準資助通知后,應按批準金額、研究年限和評審意見,在半個月內編寫研究工作計劃,并簽訂項目合同,報本實驗室核準后開展工作。
2. 研究者應在課題進行中期向本實驗室提交工作進展情況及經費開支情況報告;課題結束時向本實驗室提交結題總結、學術論文,并向學術委員會報告研究成果。
3. 凡屬本實驗室資助課題,其發表論文和研究成果須注明該項目得到先進紡織材料與制備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浙江省纖維材料和加工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浙江理工大學)開放基金的資助(項目號詳見文件),實驗室全稱為“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Textile Materials an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Zhejia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Fiber Materials an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論文第一單位需注明兩個重點實驗室名稱,并將成果復制本送重點實驗室。
4. 本實驗室有權檢查研究者的工作進展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對經費使用不當或難以繼續完成任務者,將給予糾正或停止資助。
5. 在規定的課題年限內,研究者若要中斷或延長研究時間,需提出申請,經實驗室主任邀請3~5位學術委員會委員同意后,方可延長研究期限。
 
七、經費管理 
1. 開放基金資助經費由本實驗室統一管理,專款專用。按照浙江理工大學縱向經費管理使用辦法進行管理(但不允許開支管理費)。憑發票(單位開浙江理工大學)由我校項目組成員報銷。
2. 研究者在財政制度規定的范圍內,按照工作計劃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經費。對使用不合理或不按進度完成計劃者,實驗室主任有權調整或停發經費。
3. 研究者的研究開銷及報銷費用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生效。本實驗室有權對項目經費使用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不合格,不予報銷。
 
聯系人:李老師,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浙江理工大學18號樓110室,郵編310018。電話0571-86843602,電郵liye@zstu.edu.cn。
 
 
附件:開放基金申請表
 
先進紡織材料與制備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浙江理工大學)
2019年9月10日